魏晋南北朝 / 画学论著

20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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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学论著的出现


      顾恺之的《论画》和谢赫的《画品》是绘画史上最早出现的理论专著。


      1. 顾恺之绘画论

      顾恺之的画论:顾恺之的画论著作流传下来的有《画云台山记》和《论画》两篇。《画云台山记》是一篇绘画创作构思性笔记。《论画》的前面是画评,后面是摹写要法。顾恺之明确提出了绘画表现对象的要求,特别注重人物画的“传神”和“迁想妙得”,即认为艺术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画家必须通过对客观现实的认识,才能达到“以形写神”的艺术效果。在阐明传达人物神情气质的同时,又强调绘画技巧的重要性。他认为临摹时要对原作进行深刻理解,才能自然而准确地再现。提出“上下大小浓薄有一毫小失,则神气与之俱变矣”。顾恺之画论的重要性在于把对绘画的一般性论述提高到独立的理论认识高度,从而开辟了中国古代艺术理论研究的领域,是继卫协以后极重神韵的画家,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绘画“六法”的产生,古代绘画千余年来对气韵、神采的追求,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他的理论相关。


        2. 谢赫的《画品》

      谢赫是著名的画家、理论家。谢赫的主要贡献是在绘画理论方面,他的《画品》是古代第一部对绘画作品、作者进行品评的理论文章。《画品》中先提出了绘画的社会功能是“明劝诫,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之后提出了绘画品评的标准即“六法”,同时,也对曹不兴以来的 27 位画家分品第高下。

       谢赫“六法”:南齐前后,画家、理论家谢赫提出的绘画品评的标准:①气韵生动,②骨法用笔,③应物象形,④随类赋彩,⑤经营位置,⑥传移模写。

     气韵生动”是把生动地反映人物精神状态和性格特征作为艺术表现的最高准则。“骨法用笔”是指通过对人物外表的描绘而反映人物特征的笔法要求。

      “应物象形”是指绘画艺术的造型基础--形,是应对描绘对象的外形再现形象。

    “随类赋彩”是指绘画艺术的造型基础--色,是依据不同的对象色彩类别表现色彩。

      “经营位置”是指绘画艺术的造型基础--构图,是指构思和构图的谋篇布局,使得作品结构既完整和谐又具有气势。

       “传移模写”是指绘画的临摹和复制,向古代前人学习。

      “六法”的提出是古代长期绘画实践和理论探讨的具有总结意义的完整认识,在中国绘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3.孙畅之的《述画》

      《述画》是第一部传记体画史著作,原书已不存。书中记述了汉代至南朝宋、齐各代的画家传记,加以评论。这种以画家传记为记述主线的编写体例在唐代通史体画史著作中得以发扬。


        4.宗炳、王微的山水画论

      (1)宗炳是刘宋时期的画家、理论家,也是著名佛学家。他在《画山水序》中认为山水是以其外形体现“道”的,所以图绘山水形象可以领悟虚无之道;他在文中接触到了绘画创作的规律和方法问题,以及对形象再现和创造的认识,对具体的表现方法和初步领会到的透视原理也十分精辟地做了概括。他除了提出的近大远小透视原理之外,力倡山水画要体现圣人之道,而非消遣。《画山水序》既是中国山水画理论的起点和基础,也是最早将老庄道家思想贯彻到画论。后世山水画家、山水画论者几乎都以道家精神为宗旨,皆可归功于宗炳的影响。宗炳将山水画创作归于“神思”,其“畅神”说强调艺术家的想象活动,这种对情致和意境创造的领略,无疑和后世追求的“寓情于景”“情景交融”有着一脉相承的关联。

    (2)王微在《叙画》中指出山水与地图的区别,并强调山水画创作的“致”和“情”,反映了当时的画家对自然山水娱情作用的认识。提出书法笔势点画可用于山水画描写,这是后世书画相通论之始。提出“拟太虚之体”的“写心论”,与宗炳的“以形写形”相得益彰,影响至今。最后涉及山水画欣赏问题,要求山水画“怡悦情性”,可称为文人画论之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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